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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賽美術館的前身為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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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 鄭開來在巴黎上課的老師和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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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納河畔的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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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神咖啡館(第六區172 Boulevard st. Germain des P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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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圓頂咖啡館                               馬利咖啡館 (Cafe Marly 羅浮宮內)

          (Le Dome, 108 Boulevard du Montparnasse)

<巴黎翹課天> 2001/04/03 皇冠文化初版, 作者鄭開來先生, B型獅子座, 世新廣電畢業, 為著名廣播主持人, 現為中廣流行音樂網主持人.  熱愛西洋音樂, 寫作和旅遊, 作品包括 <熱門音樂發燒書> <新時代音樂發燒書> <我學英文有撇步>…等.   在一次節目中聽到DJ鄭開來提到自己去法國採訪電影的事, 心中狐疑, 莫非他懂法文?  前兩天在網路上發現這本書, 果然解開了我的疑惑.  原來, 他真的用功學過.

擔任DJ五年在緊張忙碌之餘, 希望找空檔調適, 趁年輕多學習, 毅然決然放下人人欣羨的工作, 花兩個半月前往法國充電, 學習法文, 並獨自完成環遊世界自助旅行的夢想.  繞世界一圈回來, 語言有了長足的進步, 重考托福得到近滿分的好成績.

本書主要描寫1999年在法國巴黎和尼斯遊學見聞, 尋找喜愛文人的咖啡館地圖, 異地生活和人生的感想.  當年30歲, 筆觸年輕活潑, 節奏輕快明朗, 寫情寫景躍然紙上, 讀完後彷彿隨同作者進行了一趟充實豐富的知性之旅, 很適合想前往法國進修或自助旅行的讀者拜讀.  當然作者對文學, 電影, 音樂, 旅遊的喜好與才華, 開拓了我對法國人文藝術的興趣與認知, 受益良多.

去過很多地方, 卻沒有一個地方像巴黎, 有一種前世的感覺.  那種似曾相識的熟悉, 既玄秘又無法解釋!  生活歸零後, 體會到原來無所事事也可以很快樂.  吃慣了開水配法國麵包後, 才驚覺 “上館子” 這種在台北稀鬆平常的事原來是一種天大的幸福.  行李箱裡的幾件衣服可以穿上一季不必添購, 領悟到台北家裡的置衣間, 根本是浪費, 很多一輩子再也穿不上的衣物, 實在應該捨棄.   一層一層複雜的包裝剝去後, 生命展現出最樸實的面貌, 日子原來可以過得簡簡單單卻快快樂樂.

全書分四部份, (1) 現在出發還不晚 (2) 這個城市永不無聊 (3) 小地方, 大世界 (4) 打開巴黎咖啡館的門.  作者寄宿在巴黎 Faubourg St. Honore 街240號, 是一棟美得讓人驚心動魄的舊式建築, 房東夫婦住三樓, 有老式電梯和鋪著美麗地毯的迴旋梯.  他的房間有三面大落地窗, 原來是房東兒子的房間, 搬出去後用來租給學生.  浴室有暖氣, 有個老式洗臉檯, 還有一個令人驚艷的豪華白磁浴缸.  六角形的臥室, 有一個堆滿書的白色書櫃, 床頭櫃散發古典的味道, 牆上掛著素描畫, 簡直像裝潢雜誌上的照片美輪美奐, 月租四千法郎 (匯率1:5.8, 約合台幣23,000).  他很喜歡房東夫婦, 至少不像想像中冷漠的巴黎人. 

與其說學校或許叫補習班更貼切, 教室分散在各地, 但集中在”維多雨果”站附近.  雨果是寫<鐘樓怪人>的法國文豪, 連地鐵都以他為名.  不像台灣都以政治人物為名, 如中正, 中山, 甚麼時候我們藝術家也會有相等的地位呢?  學校老師非常盡責, 充滿愛心耐心, 和學生相處融洽, 給作者留下了認真敬業的好印象.  體會到唯有熱情才能把事情做好, 工作不在於利益或報酬, 如果發自內心喜愛它, 成就感和滿足非金錢所能衡量的.

作者僅憑著以前在校時粗略學過的一點法文, 所以剛開始是鴨子聽雷, 有一次上理髮廳, 因語言不通, 對方不會講英文, 他要求剪短一點 (short), 結果很慘, 被理成三分頭, 近乎新納粹光頭族, 幸好是在巴黎, 短髮代表前衛, 在台灣應會被誤認為剛從綠島出來的人犯吧!

巴黎人對自己的鼻音很自豪, 認為那才高級, 才像上流社會菁英說的法文.  勸作者到南部尼斯千萬別學馬賽人的口音回來, 難聽死了!  而南部人也同樣瞧不起巴黎人, “巴黎人太冷漠!  哪像我們熱情好客.”  巴黎人反駁 “那是三分鐘熱度, 你前腳一走, 人家早就忘了你是誰, 忙著交新朋友去也! 不像我們, 初期彬彬有禮, 一旦認定你這朋友, 可是長長久久一輩子交情!”

兩個月的魔鬼訓練, 總算可以和房東聊天氣, 股市, 雖然不流利錯誤百出, 比起剛來近乎聾啞的情況已進步到半懂的狀態.  法文是美麗的語言, 第一次見面, 他們不說 “幸會”, 而是 “為你著迷” (Enchante)!  見面打招呼不是 “您好”, 可以說 “人生真美麗” (La vie est belle), 把馬鈴薯取名 “大地的蘋果” (Pomme de terre), 把一種類似糖葫蘆的甜點稱為 “愛的蘋果” (Pomme d’Amour).  不過他們痛恨鴿子, 稱鴿子是 “長了翅膀的老鼠”, 因為鴿屎汙染建築, 甚至對路人空襲.

巴黎最美的時刻是黃昏, 最美的音樂來自地鐵, 很多街頭藝人有精采的表演, 最美的地點是塞納河畔, 古色古香的橋上, 朦朧的夜色很浪漫.  秋風吹落凋零的落葉, 翩然起舞, 也是一種美.  巴黎的美, 是會讓人想要以性命相許, 一輩子流浪下去的.  巴黎的美不是一天造成的, 巴黎人對美的概念也是日積月累浸淫薰陶出來的直覺.  如果黑色代表紐約, 豐富多變的顏色搭配最能代表花都的多彩多姿. 

不過法國人的矛盾性格令他困惑, 可以對食物的精緻講究到令人嘆為觀止的程度, 也可以散漫到極點.  常見年輕人不顧形象啃著長條麵包吃的不亦樂乎, 等公車時把麵包放在座椅上, 一點也不怕沾到鴿屎.  有時情侶在街頭共享法國麵包, 有時又在燈光美氣氛佳的餐廳, 慢條斯理喝著紅酒, 享用燭光晚餐, 反差很大!

法國人菸癮很大, 與日本齊名. 女性抽菸人口比男性還多, 說象徵平權, 也是擠身風尚女郎必備的條件.  酒更是助興不可或缺的飲料, 可以媲美日本的茶道, 酒瓶上密密麻麻的 “身家調查”, 對保存的溫度, 搭配甚麼食物飲用才能 “相輔相成”, 都十分講究馬虎不得.  品酒師的地位與鑽石鑑定師旗鼓相當, 而他欣賞與否, 決定了一瓶酒的身價.

在巴黎看電影很便宜, 平均一部才花台幣150元.  電影院是不劃位的, 所以要提早去佔好位子, 不過又要忍受長達30分鐘的廣告, 令人進退兩難.  作者慘痛的經驗是沒先確認有 “英文”原音和字幕, 結果全程法文配音, 聽不懂法文的他, 實在欲哭無淚.  提醒讀者看外片一定要確認有 VO(Versiion Original) 字樣, 才是原版原音的版本.

法國消費高得嚇人, 作者經常為了省一趟車費5.5法郎(台幣32元), 寧可走30分鐘路, 走到腿痠.  每天以三明治, 牛奶, 麥片或速食果腹, 省下錢買書, 買雜誌, 看電影, 連最便宜的套餐也要60法郎(台幣350元). 一週學費就要700法郎(台幣4000元), 只好節衣縮食.  法國貧富差距很大, 菲傭一個月薪資才2500法郎, 如何在這城市生活? 令他感到心酸.  學會把物慾減低, 不再盲目追求更多, 反而能靜下心細數身邊擁有的幸福. 不再費神比較, 明白重點不在你擁有多少, 而是懂不懂欣賞和享受自己的財富.  幸福, 其實只是一種滿足的感覺.

除了寄宿家庭, 咖啡館是作者第二個家, 是他倚靠的港灣.  對巴黎人來說咖啡也是第二生命, 早餐可以沒有可頌, 棍子麵包, 卻不能沒咖啡.  作者循著文人雅士舊時的足跡, 來到 “雙偶” “花神” 咖啡館, 想體驗卡謬, 沙特, 莒哈絲的最愛, 懷想海明威.  當然書香和咖啡香共同點, 都位在塞納河左岸的拉丁區.  許多人愛上咖啡館, 是很容易找到 “物以類聚, 氣味相投” 的朋友.  不過現在亨利米勒, 海明威, 費茲傑羅, 馬蒂斯等文人影子已不復存在, 取而代之的是影視圈和政治人物.  走訪了 “博博” (Beaubourg)咖啡館, 和平咖啡館, 富格餐廳, 力普啤酒屋, 圓頂咖啡館, 馬利咖啡館等等, 向文人致敬, 卻感嘆文人擠身名流, 獨領風騷的年代已悄然結束, 不禁黯然神傷.   然而這些咖啡館的風采, 卻是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 一派悠閒浪漫, 每家都風格獨具, 令人深深著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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